为切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东省住建厅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制定了《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暂行办法》) 的新措施。《管理暂行办法》容许属香港政府「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AACSB)」和「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EACSB)」名册上的顾问公司,通过备案方式,取得与内地相应的资格,从而可以在大湾区内地九个城市(即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及肇庆),直接提供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服务。
WSP积极把握发展机遇,在《管理暂行办法》的新措施下取得了香港企业备案,该省级备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含前海及横琴自贸区)通用,无需重复提交申请,增加了我司参与内地建设的机会,促成区域发展深度融合,推动协同发展及创新文化,把大湾区发展成国际一流的湾区。